软件授权/发行协议
协议版本:v2026-09 更新日期:2026年9月24日 生效日期:2026年9月24日
本《软件授权/发行协议》(以下简称「本协议」)由您(软件作品的作者,以下简称「作者」)与 PyBox 服务提供方(以下简称「平台」)就作者授权平台发行、销售其软件作品(以下简称「作品」)事宜订立。作者在向平台提交作品时勾选同意本协议,即表示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。
一、授权范围
1.1 作者授予平台一项非独家的、不可转让的许可,允许平台在 PyBox 应用商店及 PyBox 桌面客户端内,对作品进行复制、存储、展示、发行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。
1.2 平台有权对作品进行审核,并自行决定作品是否上架、上架时间、售价(以平台积分计价)、促销折扣、打包分发方式及上下架安排。
1.3 本授权不包括对作品著作权的转让。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仍归作者或相应权利人所有。
1.4 平台可为提供下载、安装、更新、兼容性适配之目的,对作品进行必要的技术性处理(如格式转换、压缩、加壳分发),但不改变作品的实质功能。
二、销售主体与交易安排
2.1 平台是作品的唯一销售方。用户购买作品时,交易相对方为平台:用户向平台付款(含购买平台积分后以积分支付),平台负责收款、下载交付、使用支持、售后与退款处理。
2.2 作者不以任何形式在平台上自行销售作品、自行定价、自行收款,也不与用户就作品建立直接的交易关系。作者不得引导用户绕过平台进行交易。
2.3 平台积分仅可用于购买平台自营的软件与服务,不具有法定货币属性,不可提现、不可转让,亦不构成作者可直接支取的款项。
三、授权费与结算
3.1 作品每通过平台售出一笔,平台按该笔实际销售积分(会员折扣后实付积分)乘以约定的计提比例为作者计提授权费。当前默认计提比例为 30%;平台可对个别作品约定不同比例,以平台公示或双方另行确认为准。
3.2 授权费按「每 500 积分销售额 = 1 元人民币」折算,以元为单位记账,可在「授权结算」页面查询应结算金额、作品销量、下载量及计提明细。
3.3 授权费由平台按结算周期(一般为每月)统一核算,并通过线下方式支付至作者与平台确认的收款账号。作者无需也无法主动发起提现;收款信息的设立与变更通过平台客服渠道办理。
3.4 发生退款的订单,对应的授权费不计提;已计提的,平台有权在后续结算中扣回。
3.5 作者应自行承担其取得的授权费所涉税费;法律法规要求平台代扣代缴的,平台将依法办理。
四、作者声明与保证
4.1 作者保证其为作品的著作权人或已获得充分授权,有权依本协议授权平台发行作品;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商业秘密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
4.2 作者保证作品不含有违法违规内容,不含恶意代码、病毒、木马、后门,不从事未经用户明示同意的数据采集。
4.3 因作品违反上述保证引发的任何纠纷、行政处罚或第三方索赔,由作者独立承担全部责任;平台因此遭受损失的,有权向作者全额追偿,并有权直接从应付授权费中抵扣。
4.4 作者应及时维护作品:对影响使用的缺陷进行修复,配合平台处理用户售后问题。
五、审核与下架
5.1 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、平台规则及内容合规要求对作品进行审核,并有权拒绝上架或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。
5.2 作品涉嫌违法违规、侵权或存在安全风险的,平台有权立即下架并通知作者。已购买用户在作品下架前已获得的下载使用权益不受影响,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六、协议期限与终止
6.1 本协议自作者勾选同意之日起生效,长期有效,直至依本条终止。
6.2 作者可申请下架其作品:向平台客服提出申请后,平台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下架。下架不影响下架前已产生的交易与已计提授权费的结算。
6.3 作者严重违反本协议的,平台有权终止本协议、下架其全部作品并停止结算存在争议的授权费。
6.4 本协议终止前已计提的授权费,平台仍按第三条约定正常结算。
七、协议版本与签署记录
7.1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变化修订本协议,修订后的协议在网站公布并生成新的版本号。协议版本变更后,作者须重新签署方可继续提交作品、提交版本更新及参与授权费结算。
7.2 平台记录作者每次签署的协议版本、签署时间、IP 地址及终端信息,作为本协议订立与履行的凭证。
八、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
8.1 本协议的订立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8.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平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九、联系我们
9.1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,或需办理作品下架、收款信息变更等事宜,请联系:1395993394@qq.com。